占用他人土地做墓地怎么赔偿,挖树坑时不小心挖坏他人墓地,要赔修缮费还要赔抚慰金!

2023-02-28 14:02:31

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(记者饶俊华通讯员陈凯峰)父亲的墓被挖洞了,但对方不愿赔偿。 为此,梁女士姐妹和挖墓地的人连续打了两场官司。 12月26日,记者从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获悉,经该院一审、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,近日维持原判,挖墓的曾老师赔偿墓修缮费5000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。

梁先生是乌鲁木齐县的村民,她家的祖坟正好在村里的耕地上。 3年前,承包村子土地的曾老师雇人挖树洞时,不小心把梁先生父亲的墓挖进了洞里。 梁先生的家人多次向曾老师要求赔偿,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有分歧,未能达成协议。

几个月前,梁先生曾将老师告上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,要求赔偿墓葬修缮费50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。

一审认为,拜祖墓是子孙纪念祖先的传统方式。 祖坟是寄托、悼念感情的客观载体,属于特殊财产客体。 曾老师在雇人挖树坑的过程中,明知承包地有墓,却没有尽到充分合理的注意义务,在死者墓上挖坑损毁墓,梁某要求赔偿5000元修墓费,这一诉求是符合实际的,法院予以支持。

对于提出的5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,法院认为,曾老师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,侵犯死者人格权,影响死者亲属祭祀,造成精神痛苦,但被告并未故意损坏,赔偿额5000元比较合适。

最后,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判决老师赔偿坟墓修缮费5000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。

11月20日,曾老师觉得判决赔偿金额过大,提出上诉,要求重新作出判决。

最后,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曾先生的诉讼请求,维持原判。

法官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18条的规定,侵权人死亡的,其近亲属有权向侵权人要求侵权责任。 侵权人为公司的,该公司分立、合并时,继承权利的公司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。

占用他人土地做墓地怎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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